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3年度个税汇算清缴数据显示,我国取得综合所得的人员中,无需缴纳个税的人员占比超过七成,这充分体现了个人所得税在调高惠低方面的作用。实际上,在剩余不到三成的实际缴税人员中,大多数人也仅适用3%的最低档税率,缴税金额相对较少。
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李平介绍,个人所得税发挥着“惠低”的作用。特别是综合所得缴纳个税的数据,显示了低收入群体在享受税改红利后基本无需缴税或只需缴纳少量税收。这得益于我国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体系,如个人所得税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已经从每人每月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时设立了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7项专项附加扣除。
从个税缴纳总体来看,高收入群体缴税占比达九成以上。在我国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员中,年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高收入者虽然只约占申报人数的1%,但他们申报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五成以上,申报收入位居全国前10%的个人缴纳的个税占全部个税的九成以上。这符合税法基本原则中“税收负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的公平原则,也与世界上主要国家高收入人群缴纳个税比例均占大头相一致。
此外,我国还提高了关于“一老一小”的三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减税效果明显。去年,我国提高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以及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这些政策大大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据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全国约6700万人享受到了这项政策红利,减税规模超过700亿元,人均减税超1000元。
通过这些政策,年收入10万元以内的纳税人基本无需缴纳个税。这主要是因为除了每年的基本减除费用,也就是“起征点”6万元之外,纳税人还可以享受到“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也可以进行税前扣除。这些政策大大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增加了可支配收入,增强了消费能力。
总之,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在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平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些政策红利让广大纳税人得到了实实在在的优惠,也体现了国家对于税收政策的调整和完善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