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今日发布公示,拟表彰全省50个集体和50位个人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这一表彰活动旨在表彰那些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深入开展。
拟表彰对象
先进集体
- 福州市:7个集体
- 厦门市:4个集体
- 漳州市:7个集体
- 泉州市:7个集体
- 三明市:5个集体
- 莆田市:4个集体
- 南平市:4个集体
- 龙岩市:5个集体
- 宁德市:5个集体
- 平潭综合实验区:1个集体
-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1个集体
先进工作者
- 福州市:16名个人
- 厦门市:6名个人
- 漳州市:14名个人
- 泉州市:15名个人
- 三明市:7名个人
- 莆田市:6名个人
- 南平市:10名个人
- 龙岩市:11名个人
- 宁德市:9名个人
- 平潭综合实验区:2名个人
-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2名个人
公示及反映途径 对拟表彰对象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包括传真和信函,需要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25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尽快与以下部门联系:
- 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人事处(省评选办)
- 传真:0591-85025195
- 地址:福州市东大路36号1006室
- 邮编:350003
-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政府表彰与任免处
-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80号8号楼527室
- 传真:0591-87821785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呼吁社会各界对拟表彰对象进行监督,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此次表彰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发展,提高社会对退役军人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