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问题,作为刑辩律师被一次又一次地邀请回答,总觉得既有些可笑,又感到无奈。对于那些事实清晰、证据确凿、程序合法的简单案件,当事人只要按照既定流程推进即可,确实无需劳烦律师,毕竟律师也不是免费的。然而,纵观我们所接触过的刑事案件,又有多少是完全符合上述标准的呢?那些被平反的冤假错案,又有哪一个不是律师竭尽全力去争取的呢?
律师真正发挥巨大作用的案子,往往难以进入公共视野。大家不妨去查询一下那些名震一时的大律师,他们从业数十年,究竟有多少案件是上了裁判文书网的呢?
总有人说,不要请律师,毕竟骗子很多。但那些擅长欺骗的,并不是真正的律师,他们只是巧妙地利用了当事人和家属的心理——你需要什么,他们就承诺什么。一旦钱到手,你就不得不听命于他们。至于结果,总有合适的理由等着你。当结果不如人意时,很多人便对整个律师行业心生厌恶,这也是我们这些认真办案的律师,不得不承受的不公。然而,既然选择了这个行业,我们只能勇敢面对。
当然,即使不请律师,当事人也可以一路从公安、检察院到法院。至于是否能达到无罪或缓刑的结果,是否错失机会,是否被不公平对待,只有天知道。这个后果,也只有嫌疑人自己来承担。
有个客户曾表示,如果请律师还要付费,即使拿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他也认为不划算,宁愿省下律师费去坐牢。这种嫌疑人,不会也不可能得到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这就是现实,怎么选择,都由自己决定,毕竟所有的结果都是“我选择,我承担”。有个客户告诉我,他的同学免费为他辩护,他不放心,还是想请我为他辩护。案子已经到了检察院,我让他询问一下卷宗材料有多少,结果却是只拍了几张照片,并没有什么材料——你看,这就是免费的法律服务。
任何人都可以选择不请律师,不相信律师,甚至憎恨律师,这都没关系。律师失去的只是一次服务的机会,而当事人失去的,大多数情况下,连他自己都不知道是什么。
所以,这个世界并不总是那么相通。该相遇的,会相遇。不该相遇的,一定会擦肩而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