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积极回应群众呼声,统一部署规范常用肿瘤标志物检验项目价格,旨在降低患者经济负担,促进癌症早诊早治。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肿瘤标志物检验的临床价值受到广泛认可,对癌症诊断、治疗、监测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由于多项联检带来的经济负担,部分患者出现了“应查未查”的情况,影响了早筛早诊和复发监测的效果。国家医保局针对这一问题,对10个量大价高、区域价格差异大的肿瘤标志物检验项目进行了第二批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
此次治理中,国家医保局提出了全国统一的预期目标价,普遍不高于50元每项,指导各省份下调高价项目至预期目标价附近。具体价格水平可结合实际,上下浮动不超过10%。同时,对于暂不具备大幅调价条件的项目,国家医保局要求深入分析原因,并引导医疗机构主动参与试剂集采,降低采购成本后调整到位。
截至12月2日,河北、内蒙古、吉林等17个省份已发文下调价格,患者最早于11月30日实际获益。此次规范治理的目的是实现地区间价格协同,确保价格均衡。同时,配套治理措施同步发力,借助检验试剂集采,降低医疗机构试剂采购成本,形成治理闭环。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分批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降低群众看病就医负担。降价后的肿瘤标志物检验将让更多老百姓能够将其纳入常规体检“清单”,定期检测将不再是“奢侈选项”。对于高危人群而言,定期监测将更加亲民,患者可持续监测指标动态,紧密跟踪治疗效果。
此次国家医保局对肿瘤用药的支持也体现在今年医保目录新增的91种药品中,肿瘤用药多达26个,占比近三分之一。这些药品的获批适应症涵盖多发性骨髓瘤、甲状腺分化癌、宫颈癌、HR阳性/HER2阴性乳腺癌等。特别是多款首次在国内获批的抗肿瘤药物,为患者带来了希望。
新京报记者 吴为,编辑 白爽,校对 赵琳。
(图片:一张显示肿瘤标志物检验相关设备和试剂的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