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注人民群众的就医体验和切实利益,提出了以下几个便利举措:
- 接诊医师实施首诊负责制,提供转诊服务:在看病过程中,如果接诊医师判断患者需要转诊,可联系医疗机构转诊中心,协助患者直接转诊到其他科室或相关医疗机构。
- 医疗机构设立转诊中心,简化转诊流程:医疗机构要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职能部门负责患者转诊服务工作,确保经评估确需转诊的患者能够便捷地获得预约挂号、检验检查项目预约等服务。
- 医疗机构间落实双向转诊机制:医联体内承担转诊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制度。上级医院为基层预留号源和床位,方便患者基层就诊;对于需要专科诊疗的患者,优先转往上级医院或其他医疗机构。同时,上级医院要主动为需要接续治疗和康复的患者提供下转服务,并通过定期查房、远程会诊等方式指导基层治疗。
地方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推动医疗机构间医疗卫生服务相互延伸,畅通转诊过程,增强人民群众的就医获得感。
各级医疗机构应切实做好以下几点:
- 完善首诊负责制,落实双向转诊机制:转诊服务职能部门要做好沟通和对接工作,为患者提供连续转诊服务。
- 强化转诊服务统一管理:设立转诊中心或指定职能部门,强化转诊服务的统一管理,优化流程,为确需转诊的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 遵循转诊规则:医联体内牵头医院需制定双向转诊标准及流程,建立完善疾病诊疗目录。上级医院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号源和床位,承担转诊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转诊患者优先就诊制度。转诊过程中严禁不正当利益输送,保护患者和公共利益。
- 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激励政策:医疗机构需做好政策解读,加强医患沟通,完善激励政策,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引导患者形成合理心理预期,树立正确的就医理念。
(来源:央视新闻)
【编辑:王戎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