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珀,一个普通的农村妇女,在退休后选择继续从事保洁工作,不幸在工作中摔伤导致九级伤残。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她无法认定为工伤,社保部门拒绝了她的工伤认定申请。
面对治疗费用和后续治疗的困扰,李珀选择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律师的指导下,她申请了伤残鉴定,并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尽管物业公司垫付了部分医药费,但在后续的赔偿事宜上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最终,经过法院的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物业公司赔偿了13万元。
王树梁,一位退休多年的电力公司员工,在返聘回原单位不久后,因工作中不慎从高空坠落受伤,至今仍在维权路上奔波。
王树梁希望与原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并寻求工伤认定,但法院并未支持其诉求。由于无法通过工伤保险途径获得赔偿,他不得不考虑通过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赵竹梅,退休后为了减轻儿子的购房压力,选择到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却遭遇了欠薪的困境。
在多次尝试寻求劳动仲裁无果后,赵竹梅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对方支付费用。然而,由于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她不得不再次寻求法律援助,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
面对老龄化社会的挑战,如何保障超龄劳动者的权益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在我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由于无法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很难享受到劳动法的全面保护。这使得他们在工作中遭遇的风险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研究室副主任王天玉建议,应构建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将就业老年人纳入工伤保险体系,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同时,各地的立法和实践也在探索将就业老年人纳入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为超龄劳动者提供更为全面的保障。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老龄化社会的到来,我们应该重新审视和调整劳动法律制度,确保每一位劳动者,无论年龄大小,都能在工作中得到应有的保障和尊重。